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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7年葫芦岛市直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行业监管科 添加时间:2017-05-12

关于下发2017年葫芦岛市直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葫安监行业监管[2017]4

 

各市直管工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提高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水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安监制造〔201719号)和《2017年葫芦岛市直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于630日前将本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和情况说明上报至市安监局行业科,台账和情况说明要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检查表内容。

    联系科室:市安监局行业科        联系人:齐冰

    电话/传真:3105809      邮箱:hldajjzdk@163.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葫芦岛市直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方案

 

                                                   葫芦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17

 

 

 

附件2

 

2017年葫芦岛市直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有限空间管理水平,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重点行业企业

    以下列行业企业为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兼顾其他工贸企业。

    1. 冶金、建材、轻工行业

    2. 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

    3. 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3. 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审批及执行情况

    4. 是否设置警示标识设置

    5. 是否配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

    6.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7. 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4-6月)。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辨识作业风险,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更新和完善自身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等台账等。  

    (二)检查阶段(7-11月)。市安监局对各市直属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三)督查阶段(10-11月)。省安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全省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请各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吸取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限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实现有限空间作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企业如涉及到涉氨制冷、粉尘防爆、金属冶炼方面,请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与这些方面的治理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共同实施,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二)强化执法服务,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市安监局将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落实防范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罚。

  •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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