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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章来源:行业监管科 添加时间:2017-05-12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葫安监行业监管[2017]8

 

各县(市)区、杨家杖子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安监局,高新技术园区经发局、各市直管有关企业:

    现将省局《开展全省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辽安监制造〔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各项材料。请于520日前将辖区内使用工业煤气企业的情况(附件2)报至市安监局。

    联系科室:行业监管科、园区监管科        

    联系电话/传真:31058093105826

    邮箱:hldajjzdk@163.comhldjyq@163.com

            

    附件:1.开展全省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2.使用工业煤气企业情况表

  • 附件: 行业监管8号附件2.docx
  • 附件: 附件:1.开展全省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