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和实现视频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5〕6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6〕1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作用,现决定在市直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和实现视频监管信号接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系统,实现市直管企业定期向市安监局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通过企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视频系统建设和视频信号的接入,实现市安监局对市直管企业的视频监管。
二、对象和范围
市安监局直管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底前)
市安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和实现视频监管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市直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和监管视频信号接入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参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进行专业培训。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试运行和监管视频信号接入建设阶段(2016年5月底前)
1.企业要通过登陆“葫芦岛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录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列出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清单,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2.企业要建设或利用现有的视频资源,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实施视频监控,并将视频信号传输至市联通公司。市安监局将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市直管企业的视频监管。
(三)启用时间(2016年6月1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运行和监管视频启用时间定为2016年6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和视频监管工作是我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直管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促,确保质量
市安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对未按要求上报或者查改隐患质量不高的企业,以及应当通过自查自报发现并处理的安全隐患,未进行排查或者隐情不报的,要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从今年开始,市安监局对已开展企业隐患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三级标准化企业,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期满复评时符合直接换发证书、牌匾规定条件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安监局确认合格后,可直接换发证书、牌匾。
(三)督促检查,定期通报
从2016年6月1日起,各市直管企业要通过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定期上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和实现视频接入工作情况(报送规定见附件)。市安监局将定期通报各企业开展上述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上述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联系人:成兴生、张冰冰,联系电话:3105809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报送规定
365bet娱乐官网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报送规定
企业类型 |
每月报送次数 |
报送时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2 |
每月1日、15日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2 |
每月1日、15日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
2 |
每月1日、15日 |
非煤矿山企业 |
2 |
每月1日、15日 |
金属冶炼企业每 |
2 |
每月1日、15日 |
涉氨制冷、粉尘 涉爆企业 |
2 |
每月1日、15日 |
其他企业 |
1 |
每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