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安监科技〔2017〕1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内有关科室: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函〔2015〕122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监规划〔2015〕148号)要求,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更多企业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葫芦岛市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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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
葫芦岛市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开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提高我市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开展示范企业(矿井)建设,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到2018年6月底,实现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行动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
1.采矿机械化、自动化
——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在中小型矿山采用低矮式凿岩台车、装药器、撬毛台车、小型铲运机、液压支柱、小型多功能服务车、小型移动式充填设备,代替手持凿岩、人工装药、人工撬毛、人工出矿、人工倒运废石充填,实现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2.掘支机械化
——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在小型矿山应用小型单臂掘进凿岩台车、扒渣机、液压支柱、喷浆机,代替手持凿岩设备、人工出渣、人工支护,实现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减少作业人员30%以上。
3.运输系统无人化、机械化
——小型矿山机械化运输系统。针对小型矿山,通过采用小型铲运机、无轨或有轨车辆实现机械化运输系统,代替人工运输,减少作业人员50%以上。
4.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系统
采用智能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应用集智能电网管理、排水智能监控、变频伺服按需通风控制、提升系统管控、矿井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站、空压机房、皮带运输巷等场所的无人值守,减少作业人员60%以上。
(二)危险化学品
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
通过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应用过程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减少生产过程中相关人员30%以上。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
通过采用远程监控、遥控应急处置技术,应用可监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参数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自动化,减少现场巡检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30%以上。
3.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
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DCS、PLC等过程控制系统,代替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进料、配比、反应、放料等岗位的人工操作,实现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减少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50%以上。
4.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
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自动包装机械、自动输送机械等设施,代替化工企业固体产品人工包装,实现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作业,减少操作人员30%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至2017年6月底)
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工作方案,可选定1-2家通过发展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试点示范企业。
(二)方案实施阶段(至2018年5月底)
1.实施示范引领。抓好一批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淘汰一批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并以点带面,推动其他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市局已确定1家企业作为市级试点企业(见附件2),市级试点企业2017年底前要基本完成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对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特别是对试点企业要重点研究,实施多元化鼓励政策。
3.强化推广应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推广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目录》、《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格准入要求,鼓励和支持先进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逐步建立机械化自动化长效工作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6月)
市安监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取得明显成效、如期实现减员目标的企业和地区予以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升工作摆位,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作为践行“三严三实”、履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最高职责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开展专项行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市局把“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作为今后一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并成立“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任务。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开展专项行动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员,明确专项行动的线路图、进度表和时间点。并于每月底前调度一次、每季度末前5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开展监督检查。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指导试点示范企业明确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督促落实机构、人员、资金、现场条件等。市局每月要对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与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攻坚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或通过板报、讲座、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等,引导企业坚定地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正确道路,增强搞机械化、自动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市实施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氛围。
请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专项行动工作联络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经本部门审核的试点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见附件3)报送市安监局科技监管科。
联 系 人:徐颖、张冰冰,联系电话:3105859,电子邮箱:hldajjkjk@163.com。
附件: 1.“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我市已确定的市级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3.试点示范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