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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4-03-02
 


 
审批事项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办事机构 安监局危化科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 企业法人证明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书,市局颁发的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和销售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5、配送服务能力和配送车辆情况说明。应提交配送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相关证明6、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明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长期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7、竣工验收审批文件。2006101日后竣工的新(改、扩)建库房,应由市局出具8、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图(或者实测图)和库区内部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9、《安全评价报告》(包括《整改确认报告》)
对所需材料 批发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安全评价报告》应单独装订。
要求的描述
审批依据 辽宁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企业整改和补正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企业整改和补正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办理程序 申请-征求意见-受理-审查-决定
收费标准
办理地点 安监局危化科
联系电话 0429-3105813
投诉电话 0429-3105807
表格下载 辽宁省安监局:http://www.ln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