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安监局汛期(城区度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危化科
添加时间:2017-11-28
-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关于做好近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安监局汛期(城区度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安监危化〔2017〕12号
连山区、龙港区安监局,开发(园)区安监局,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葫芦岛市安监局汛期(城区度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365bet娱乐官网
2017年7月11日
葫芦岛市安监局汛期(城区度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促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全市开展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末。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临海、临河、临水、地势低洼等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企业。
三、检查方式
市安监局负责对市直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于临海、临河、临水、地势低洼等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企业要确保检查全覆盖。
四、重点检查内容
1、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防雷、防静电情况;危险化学品防水、防潮等管理情况;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加固情况;值班值守、巡检情况;防汛应急管理等。
2、双随机抽查事项相关内容: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情况;吸取事故教训情况等。
3、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实施情况;安全风险分级情况;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将汛期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强降水、冰雹、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高温、高湿、大风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安全生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将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对临海、临河、临水特别是水库泄洪沿线、地势低洼等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核实排查,摸清企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数量、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要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规范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三)深化隐患排查,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要结合近期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等要求,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特殊时段的安全稳定。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推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主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葫芦岛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信息维护:3105856 网站群系统维护:3122266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3号 邮箱:bdchld@163.com
辽ICP备20131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