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
关于做好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工作,省安全监管局以辽安监发[2005]54号文件形式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并要求各市局认真贯彻落实。为保证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各市局要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就做好工作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企业总数,已经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其中,需要完善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
2.高危企业户数,已经制定应急预案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其中,需要完善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
3.生产经营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户数,已经制定应急预案户数,所占比例。其中,需要完善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已进行审查备案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
4.生产经营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的企业户数,所占比例。
5.生产经营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如何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
2.如何对生产经营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实行审查、备案管理工作。
3.如何督促指导已制定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预案开展审查、认定和实施工作。
4.如何组织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存在哪些问题
1.生产经营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工作方面存在哪些自身的问题。
2.市局在组织、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编制预案工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在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管理上还存在那些问题。
(四)做好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的想法和打算。
2.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3.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工作建议。
二、报送时间、方式要求
1.报送时间、方式:将总结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软盘)一份,在10月10日前报送省局应急办。
2.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勇;电话:8689477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