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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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05-11
据中央气象台预测,2015年汛期东北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4月17日、4月27日、5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早加强防范应对工作,避免因大雨、雷电、泥石流等气象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就如何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气象、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特别警惕防御突发性、局地性强暴雨及其引发的山洪、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麻痹思想。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责任,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防大汛、防台风、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对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化品、建筑施工、公路、油气管道和城市燃气、水利、海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冶金和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全面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严格执行汛期强降雨期间矿山停产撤人、尾矿库巡检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危化品禁止发货外运刚性制度,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搞好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要加强对水库、河道、堤坝、矿区等重点部位的不间断巡查和监测,密切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汛期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靠前指挥,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