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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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06-08
针对夏季汛期事故易发、突发和多发的特点,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政府要求,葫芦岛市安委会发出通知,从6月10起到9月10日 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包括“特种设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非煤矿山、煤矿、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机械制造、水利(水电)工程、商贸流通、制冷行业、旅游景点和旅行社及用车、学校、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电力设施”等22个行业领域。
在明确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内容的同时,在整治方法上,要求实行分类分行业整治,质监、安监、交通、公安、交警、教育、农委、消防、发改、住建、经信、人防、国土、海事、港口口岸、海洋与渔业、水利、服务业委、旅游、环保、民政等部门均有分工,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实行重点检查、严密监控,特别是要针对近期事故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吸收专家参与,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个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原则,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委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设立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葫政办发〔2015〕36号)要求,新设立的20个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相对独立开展此次整治,并做好牵头组织、沟通、协调工作。要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严肃查处,做到“整治手段要铁、监控措施要严、整改隐患要彻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进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或责令关闭,严联隐患发展为事故。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检查中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安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