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综合管理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安全监管->综合管理

我市拉网式检查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06-09
为汲取“5·31”连山区建筑爆炸倒塌事故教训,严防此类火灾发生,市消防局等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的小酒店、小旅馆、小火锅店等容易使用液化气罐的九小场所以及液化气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无缝隙拉网式大检查。
  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液化气罐使用不规范,与操作门应该隔离未隔离,没按要求建储存间;发现市场有国家明令淘汰不合格的过期钢瓶;厨房烟道未及时清洗,存在大量油垢,极易发生火灾;灭火器材不足或有关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对使用过期钢瓶、液化气罐软管过期未更换等问题,检查组当场叫停使用,立刻撤销这类不合格液化气罐,同时对经营场所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62日~3日,市质监局会同抚顺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对各液化气站进行监督检查。期间,重点检查在液化石油气内掺入二甲醚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期间,检验人员到各地对液化气站进行了抽样检查,目前全部抽取完毕,已送往抚顺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检测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若发现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的经营单位,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