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力威市长在5月31日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上的讲话要求,市安委会制定了《葫芦岛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分工和各自的工作职责,立即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葫芦岛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力威市长在5月31日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上的讲话要求,现结合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葫芦岛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指示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防范和遏制旅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9月5日。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临时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胡 伟 市政府副市长
黄晓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戈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王家喜 市安委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分别由市旅游委、公安局、消防局、住建委、质监局、交通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民委、卫计委、葫芦岛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广局、港口与口岸局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张志金担任,成员由市安委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此次行动督导巡查、信息收集、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总结或通报等工作。
四、重点排查整治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整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本次整治工作,具体抓好以下十项工作任务:
(一)责任落实。重点排查整治各级涉旅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分工、职责情况;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各项指示要求情况;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安排部署情况。
(二)安全制度。重点排查整治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设施装备、教育培训等落实情况;各类隐患排查的责任、措施、时限等落实情况;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整治景区内锅炉房、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定期维护管理情况;特种岗位操作人员培训,资质证书等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区、防火间等使用情况。
(五)食品安全。重点排查整治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景区内餐饮、星级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等经营情况;证照办理等情况。
(六)旅游车辆。重点排查整治旅行社租赁旅游车辆时,对承租方运营资质、运营手续、车辆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合同或租车协议等签订情况;旅游车辆运行情况。
(七)旅行社经营。重点排查整治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证照、规定范围内经营等情况;导游带团情况。
(八)燃气使用。重点排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临时小吃摊点使用燃气或石油液化气钢瓶情况。
(九)旅游交通。强化景区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划定管控区域和禁行、限行路段,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旅游客运、旅行社违规租用“黑车”、擅自改变行程、欺客甩客行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旅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十)夏季旅游安全。夏季旅游活动开展前,相关运营证照办理情况;危险区域警示标牌设立情况;针对性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制定安排情况;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夏季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运营等情况。
上述内容为参考内容,详细检查内容均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此次行动的责任分工自行制定。
五、责任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为主,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的总原则,各地区、各开发(园)区和涉及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行业部门,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市旅游委:负责对旅游企业、旅行社及有关设备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分工、职责情况;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设施装备、教育培训等落实情况;各类隐患排查的责任、措施、时限等落实情况。
2、市住建委:负责对旅游景区舞台等临时构筑物、景区内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临时小吃摊点使用燃气或石油液化气情况进行检查。
3、市民委:负责宗教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市公安局:①负责对旅游景区大型集会安全进行把关审批和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②负责对各景区交通运行情况进行检查;③做好旅游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④负责对烟花燃放(含禁放)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5、市消防局:负责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和消防设施进行执法检查。
6、市工商局:①负责对景区内餐饮、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商店等经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申领情况进行检查;②监督管理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市质监局:负责对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锅炉、电梯、临时小吃摊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8、市卫计委:负责对内餐饮、星级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卫生防疫情况进行检查。
9、市食药监局:负责对景区内餐饮、饭店、家庭宾馆和“农家乐”等经营场所餐饮卫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10、市交通局:负责对景区内交通运输(含旅游车辆及包车)情况和公路、桥梁、隧道等进行安全检查。
11、葫芦岛海事局:负责对海上客运船只、游艇、摩托艇、帆船等进行安全检查。
12、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渔船载客行为进行检查和查处。
13、文广局:负责对景区(点)内各类展览、展示、展销、演出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14、港口与口岸局:负责对兴城陆岛之间旅客登船时的安检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控制超员、携带危险品或爆炸物品登船行为。
15、市安监局:①负责对景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情况进行安全检查;②负责对景区内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旅游行业实施综合监管,履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旅游行业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或巡查。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6月10日)。市旅游委、公安局、消防局、住建委、质监局、交通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民委、卫计委、葫芦岛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广局、港口与口岸局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属地涉旅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检查内容,明确检查人员。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11日~8月11日)。市旅游委、公安局、消防局、住建委、质监局、交通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民委、卫计委、葫芦岛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广局、港口与口岸局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属地涉旅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范围内涉旅事故发生特点和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按照各自工作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对涉旅行业领域和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三)督查巡查阶段(8月12日~8月31日)。上述涉旅主管部门,在做好市属企业或单位安全检查的同时,按照“对口”原则,组织人员对各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督导巡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全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四)总结阶段(9月1日~9月5日)。市安委办针对全市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下发通报,抄报市政府领导。
七、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主动性;②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围绕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危险源风险辩识及管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把要求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发动旅游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③要按照“三个必须”和“条块结合”原则,紧密结合旅游行业实际,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检查抽查,督导各项工作落实到末端。
(二)强化排查,整治到位。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梳理排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②各地区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或是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及时实施约谈,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③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鼓励通过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政务网站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对比,强化警示和震慑;②要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排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项事故隐患。③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撰写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简报,及时反映情况,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四)及时上报相关资料。①请各地区安委办和此次行动相关部门,务于6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②于9月1日前,将此次行动的书面总结报市安委办,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出动检查人员数、专家数、检查企业或场所数、检查车辆数、发现隐患和问题数、停产整顿数、行政罚款数、建议关闭取缔数等)、主要工作做法及发现的工作亮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同时上报《隐患和问题清单》。
(五)建立责任倒查追溯机制。为使此次大检查活动真正取得成效,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市政府建立责任倒查追溯机制,对走过场、不作为、推诿扯皮、编造数据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特别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企业相关责任人,从严进行处理。
联系人:丁晓东、池冰、贺亮、张超、孙健
电 话:3105808(传真),3105850;
附件:隐患及问题清单(样式)
附件:
隐患及问题清单(样式)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共检查企业(场所)×××家、旅游车辆×××台、涉旅船只×××艘,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限公司(××项)
(一)安全管理方面:(查阅文件资料情况)
1、…………(问题)
2、.…………(问题)
…………
(二)现场安全方面:(现场实地检查情况)
1、.…………(隐患)
2、.…………(隐患)
…………
二、××××××有限公司(××项)
…………
说明:1.检查多少家企业就填报多少家,每家企业必须分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大方面分别叙述发现的隐患或问题。2.为了便于区分,有必要在每项叙述的后面标注“隐患”或“问题”的字样。
葫安委明电〔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