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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科 添加时间:2017-11-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对我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市安委办于今年51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葫安委发〔201713号)。近期,省安委会对相关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了更新,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新旧评分标准进行逐项对照,指定专人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努力把各项任务往前赶、往实做,注重效率的同时要保证质量。

    2、《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一栏中,标有查阅文件、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和资料字样的,需要各责任单位按照评分标准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备查;标有抽查县级政府字样的,需要县级政府做好本级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供考核组抽查本地区时现场核查;标有抽查企业的,需要受检企业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供考核组抽查本企业时现场核查。报送市安委办的材料只需报送复印件即可,防止丢失造成损失,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地区、各部门在做好省政府考核市政府相关准备工作的同时,按照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度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葫安委发〔201714 )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葫安委办发〔201757号)要求,做好市政府考核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相应准备工作。

    4、省政府考核我市时,所扣分数同步计入被抽查的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年度考核分数。

    《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可到市安委办公用邮箱下载。

    邮箱:hldawhggyx@163.com,密码:3105808(此邮箱仅供下载临时文件,不用作报送材料)

    联系人:池冰、张超

    联系电话(传真):31058083105850

 

    附件:负有安全职责的部门名单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

 

附件:

 

负有安全职责的部门名单

 

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下列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含体育)、民委、公安、民政、司法、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港口与口岸、农委(含畜牧、粮食)、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商务、文广、卫计、旅游、质监、安监、人防、通信、邮政、气象、海事、消防。

  • 附件: 2017年省政府对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