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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接待省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巡查日程安排》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监管科 添加时间:2017-07-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同意、省巡查组审核后的《葫芦岛市接待省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巡查日程安排》印发给你们,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对照各个节点要求,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详细关注下列事宜:

    1、发改、质监、住建、交通部门,立即将受检企业名单(全称、具体位置)报市安委办。

    2、巡查组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检查时,要提前与联络员敲定对接及候等地点。防止巡查路线不熟悉而耽误时间。

    3、到各地区巡查时,本地区县(市)区长、分管副职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汇报会。

    4、到各地区乡镇(街道)巡查时,所属乡镇(街道)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各位副乡(镇、街道)长(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汇报会。

    5、到市、县两级部门巡查时,所属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参加汇报会。

    6、除市政府巡查外,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2个社区,均有问询程序。

    7、此次巡查,各地区安监局局长、市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本地区、本部门联系人。

    8、各地区要提前做好巡查组人员食宿等相关准备工作。

    9、按照省巡查组的要求,巡查路线可能随时更改,届时,将以电话形式告知。

    由于行程安排篇幅较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进入“葫芦岛市安监局网站”“通知通告栏目”进行查看。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4

  • 附件: 葫芦岛市接待省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巡查日程安排.doc